相較於車參聖買的廣告部落格強調他的內容為「真相」(但卻不敢貼出可信的證據,不附完整連結、斷章取義截圖),本篇實在無法妄言這裡所有文章是「真相」。因為,真相只有當事人知道,其他閱聽人並不知悉。所以,這裡的文章只能試著以論述、相關證據圖文、連結佐證真實性,拼湊出原貌,至於孰是孰非,留待閱聽大眾自行判斷。



車參聖買廣告,強調部部落內容是事實: http://clean881clear.pixnet.net/blog

針對車參聖買來護航廣告部落格內容的回應,見以下:http://deadmurse4d.pixnet.net/blog/post/180258061

 

●W君是否也是......

 http://clean881clear.pixnet.net/blog/post/209395642

 

車參勝說他的兩位「病人」皆被告,還貼出文件證明,

不過他提出的文件依舊又是幾張的截圖而已XDD,

對那兩位「病人」的個資都遮掉了,但對寫負評文的病人(我),個資卻遮不乾淨。

這兩位車XX所說的「病人」,

一位是留言幫診所護航,許多網友覺得噁心,反感的ecos0821,

另一位是跟診所寫手小護士感情很好,一起拍沙龍照,護士叫他「姐姐」的網友。

 

~~~~~~~~~~~~~~~~~~~~~~~~~~~~~~~~~~~~~~~~~~~~~~~~~~~~~~~~~~~~~~~~~~~~~~~~~~~~~~~~~

1.ecos0821

 

這名網友在我發失敗心得文後,用「剛註冊」的帳號該篇文章連續四次推文幫診所護航。

該文連結為:  http://www.ptt.cc/bbs/facelift/M.1399927645.A.E13.html

因為他自稱僅是「當天回診的病人」,但他推文內容卻透露出許多我的就診細節,

因此被網友認為車XX洩漏病人隱私,ecos0821是護航寫手。

 

寫手分析文: https://www.ptt.cc/bbs/facelift/M.1400350462.A.374.html

由於ecos0821第四次推文非常誇張,許多網友也覺得太扯,噁心,所以我決定提告。

 

推 ecos0821:聽車醫師說,你曾經有次返診時講了3、4個118.167.102.128 05/18 00:17
→ ecos0821:小時,用到半夜3、4點,時間拖太晚,結果118.167.102.128 05/18 00:17
→ ecos0821:你很「體貼」的建議護士們先下班,你跟醫118.167.102.128 05/18 00:18
→ ecos0821:生單獨談就好。真的很貼心哦~不過,怎麼118.167.102.128 05/18 00:20
→ ecos0821:聽起來有點怪哦!118.167.102.128 05/18 00:20

 

 

開庭時那位ecos0821沒到,所以我跟檢方表示,我要跟這位ecos0821網友對質,

檢方單獨傳了ecos0821,他說「他是完全將所見所聞說出,全部轉述車餐剩說的話」

「看到我PO的失敗心得文後,回想起回診所見所聞,所以決定推文」

(ecos0821用的還是剛註冊的新帳號)

 

檢方傳了車餐勝當證人,他先表示我貼文亂寫他,

還說被稅局、衛生局查,檢舉人「應」是我

(跟之前的貼文如出一轍,但又都沒貼出相關證據)。

車叁勝又說「當天因為我去鬧,所以基於他的立場,必須跟病患ecos0821解釋清楚」,

另表示「我曾經在他診所講到晚上3.4點」。

(ecos0821推文有許多關於我就診細節,因此許多網友認為根本是洩漏病人隱私)

 

後來,檢方就根據車叁勝說我曾回診到晚上3.4點,

「認定」ecos0821的推文是當天所見所聞。(見下面連結圖片2)

調查結果內容: http://deadmurse4d.pixnet.net/album/set/3275196

 

 

我不認同這種調查結果,重點根本不在ecos0821的推文前半段,

因為車XX診常常營業到半夜,根本是常態,

而是推文後半段指控「我曾很「體貼」要護士先下班,我要跟醫生獨處」噁心的內容,

ecos0821跟車餐勝他們到底有沒有證據?

有車XX診所曾營業到半夜的推文前半段的情形,也不能據此認定推文後半段是事實。

但是對此,檢方根本沒調查,我說要對質,也都沒傳。

 

以上就是這案子的經過,瀏覽網頁的網友可參見相關內容

(除去我個人主觀意見部分,因為誰能大膽妄言自己是真理),自行判斷與評論。

 

~~~~~~~~~~~~~~~~~~~~~~~~~~~~~~~~~~~~~~~~~~~~~~~~~~~~~~~~~~~~~~~~

 

2.跟寫手小護士感情很好,一起拍沙龍照,護士稱他「姐姐」的網友

 

有天,我在瀏覽架設的「車參聖整形外科雙眼皮手術失敗心得分享」臉書社團時,

發現一則留言:...亂PO我照片給東森,我不是護士,是車正統病人,OOO(我的名字)你侵犯肖像權我可以告你的...

 

當下覺得奇怪,因為我的臉書社團並沒有出現自己的姓名,

這網友怎麼可能知道,還說我亂給照片,我何時認識東森記者了,

還嗆說要告我呢,我想應該又是跟車餐勝有關的人。

本來想如保留ecos0821留言一樣,留著供奇文共賞XDD,

但是因為留言有我個資,又無法編輯留言,僅刪除姓名,

所以只好將那位「病人」的留言全刪了。

 

接著,搜尋到這篇新聞,發現車餐勝診所又上新聞啦。

 【病患踢爆醫美「寫手門」 護士告違反個資判敗訴】:

http://deadmurse4d.pixnet.net/blog/post/191126500

 

看完新聞後,發現原來是那「病人」指控我亂給他照片給東森,

但在之前我根本不知這篇新聞,怎麼連絡記者。

那「病人」明明把自己手術照放到寫手護士的「終於戰勝黑眼圈」臉書作廣告,

想必只是記者翻拍自那寫手廣告臉書而已。(見以下連結第一張)

 

另外,這位說自己是「正統病人」的網友跟寫手小護士似乎感情很好,

還一起拍過沙龍照呢,寫手護士還叫他「姐姐」。

這樣的人會跟診所沒有關係?(見以下連結第二張)

「病人」與護士合照: http://deadmurse4d.pixnet.net/album/set/3275382

 

(避免又被亂告,放上臉書條款:「當您使用公開設定發佈內容,代表您允許所有人存取或使用該資料,形同已經同意他人使用」)
 

 

這位「病人」自己不查明事實,竟然還說要告我,還貼出我名字,洩漏隱私,

加上幫車餐聖的寫手太誇張了,ecos0821 留言就有夠噁心,

所以誠如ecos0821是護航寫手分析文 (https://goo.gl/G3zmBB )

許多網友的回應,如果不回擊的話,那些自稱是「病人」的人根本不會怕。

 

在調查中,「正統病人」堅稱

「我擅自將照片提供給記者,讓他很不滿,所以留言抗議」

我則回應「我根本不知這篇新聞,更遑論連絡記者,

那位病人自己不查證,胡亂指控,請他提出我給記者照片的證據」

檢方調查結果為「東森記者自行翻拍臉書網頁」,

但是又認為「那「病人」主觀認定是我給記者照片,這判斷結果與常情相符」

(見以下連結後三張)

檢方調查結果: http://deadmurse4d.pixnet.net/album/set/3275382

 

對此結果,我難以認同,因為調查事實是記者自行翻拍,

而不是我提供給記者,明明是位正統病人胡亂指控,

為何還要用「主觀判斷合乎常理」幫他解套?

若是如此,那假設張三跟鄰居有過節,之後張三東西失竊、遭到破壞,沒有查證,

便張貼公告(如同臉書貼文)指控鄰居偷竊與破壞他的東西(嗆人侵犯肖像權),

但結果不是鄰居所為,難道張三也可以用因他跟鄰居有嫌隙,

所以「主觀判斷合乎常理」當作藉口嗎?

明明應該是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

如果可以用主觀判斷當理由,那麼以後指控別人不就可以不用查證了?

 

 

以上就是這案子的經過,同樣地,

瀏覽網頁的網友可參見相關內容(除去我個人主觀意見部分),自行判斷與評論。

 

 

~~~~~~~~~~~~~~~~~~~~~~~~~~~~~~~~~~~~~~~~~~~~~~~~~~~~~~~~~~~~~~~~

 

3.其他

 

車餐聖說我亂告他妨害名譽與誣告,最後他都不起訴了。XDDDDD

提告車参勝妨害名譽,不過也是要效仿他告記者、

告許多失敗病人與負評網友、廠商、PTT站方等捍衛訴訟權之精神,

後來覺得他跑的流程也差不多了,所以覺得可以了,就撤回告訴了。

 

至於誣告更有趣了,這件誣告本來就不會贏,不過是回敬車参勝告人罷了。XDD

除非是虛偽捏造事實,羅織罪名告對方,

最後對方不起訴,反告誣告,這樣才有可能告贏。

 

如果沒有捏造事實,只是「法律意見不同」的話,誣告根本告不贏的,

例如李四去植牙,結果不如預期,發表負評文批評牙醫,

結果禁不起批評又玻璃心的牙醫控告他妨害名譽,

李四得到不起訴後反告牙醫誣告,因為確有手術的事實,只是李四覺得失敗,

玻璃心又自大的牙醫堅稱自己很成功,

彼此對手術結果意見不同,屬於法律見解不同,根本不算誣告。

 

若是林益世案就不同了,那時他被壹週刊踢爆收賄,結果他去告壹周刊,

還說請拿出讓我一刀斃命的證據,後來林益世就真的被一刀斃命了。XDDD

簡之,就是林益世明知自己有收錢,卻亂告壹週刊誹謗,壹週刊不起訴後反告。


控《壹週刊》誹謗 林益世誣告罪起訴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606/35066473/

 

 

●法院對W君的強制執行命令

 

http://clean881clear.pixnet.net/blog/post/199414537

 

車參勝發文說我拒不刪文,不守法,不遵守判決,

還說我財力雄厚(是的話多好呀XDDD),不怕被罰,

PTT板主也拒刪。(在他貼上的說明文件中,別人的個資都塗不乾淨呢。)

 

然而,基於尊重判決,該篇失敗心得文早已刪除,

我張貼的新版手術心得文內容,對於手術經過完全引用法院調查結果,

並且在不改變原文架構下,保留所有網友後續相關留言。

我亦附上相關內容回覆給法院執行處,執行處也認定我已履行完畢,

所以根本沒有拒不刪除,我也沒有被罰半毛錢,更遑論PTT會被罰錢了。

如果「PTT板主」拒不刪除,那車餐勝為何不跟之前一樣,去告PTT呢?

 

 

●最新認證,W君確定敗訴

 

http://clean881clear.pixnet.net/blog/post/197203543

 

我發表手術心得文,被車餐勝告刑事跟民事,檢察官認為發表文章是言論自由,不算公然侮辱、加重誹謗。

民事一審法官也認為發表內容是事實,基於保護言論自由,不用刪。

後來二審法官覺得雖然是事實,但依照契約有部分內容要刪改,關於手術經過要刪除,

至於其他部分,如後續的經過、網友的留言等等,這些根本不是手術經過,法院判決說這些無須刪除,

只是基於刪改方便,所以在主文說「整篇文章」要刪除。這些在二審判決當中有清楚的說明 (104,上,219)

然而,車參剩帶風向卻說這篇是我不實的文章,全在誹謗他,還要一併把網友的推文刪除呢。

http://www.ptt.cc/bbs/facelift/M.1399927645.A.E13.html

 

 

●發發牢騷.......

http://clean881clear.pixnet.net/blog/post/28324696

 

1.車參聖說診所沒收我一毛錢,被網友攻擊成黑店、死愛錢等好可憐。

同上述,診所拒絕手術違反「終身保固」之宣傳

 

2.另外車參聖指控有人亂編維基百科,利用分身發文灌水,還列出了許多帳號,甚至推測其他帳號都跟我有關。訟棍診所若覺得委屈,覺得自己告得贏的話,那麼快點去告一大堆網友,僅用推測,疑似等語,如何服眾?

 

3.關於被惡意檢舉、攻擊、接獲不出聲電話等等皆說與我有關

診所告過很多人,拜託快去告,告贏拿出證據,像騷擾電話要查出是誰,還不簡單?

 

 

 

 

●疑似W/或疑似其可能寫手的網友五月初在維基百科上貼文.....

http://clean881clear.pixnet.net/blog/post/59304354

 

車參聖只敢寫疑似,卻不敢直接指稱,也不敢貼出相關證據,讓人如何相信?另外,車參聖診所快點去告,不就知道是誰編輯維基了嗎?

 

 

W君為人處世有兩套標準

http://clean881clear.pixnet.net/blog/post/68912580

 

1.車參聖說W君曾在去年公開在PTT昭告天下要告某網友,學習W君上網查司法院資料,查得結果據悉是不起訴的。但是司法院系統根本查不到不起訴的資料

 

2.另外關於截取貼圖,該網友是另一名診所的寫手諮詢師,之前在PTT就被踢爆,他也承認確實是自己不實指控我,因此事後也刪文了。車參聖只敢截圖,不敢附上完整全文連結,刻意斷章取義,帶風向指控。詳情見推文內容:

[問題] 黑眼圈+淚溝的話,PRP有效嗎? https://www.ptt.cc/bbs/facelift/M.1436634950.A.F78.html

 

 

●最新判決文

http://clean881clear.pixnet.net/blog/post/98856478

 

該判決當中,法官只准刪除之部分文章,並非因為涉及公然侮辱與誹謗,而是該部分有關和解內容,因此,並非意味車參聖所有之負評文都應該刪除,車參聖此舉似乎又想帶風向,網路上負評文都是虛構不實,惡意抹黑他的。

 

 

W君身為法律人...

http://clean881clear.pixnet.net/blog/post/104648209

 

1.車參聖又不敢貼出全文連結。

該篇網友推文見這篇【[爆卦] PTT站方要跟「訟棍」車參聖診所開庭開戰】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41010880.A.221.html

 

2.另外,車參聖說自己是個保護病人隱私權的守法好醫生。

在【[分享]車參聖整形外科雙眼皮泡泡眼手術失敗心得】http://www.ptt.cc/bbs/facelift/M.1399927645.A.E13.html

護航診所ecos0821網友的推文明顯洩漏病人隱私,關於他的推文內容,被黑店版許多網友批評,讓人不齒。車參聖竟然自稱自己是守法、尊重隱私的人?另外,關於車參聖跳針指控我開一堆分身、刻意抹黑他,那麼快去告,告贏了,把證據貼出來,才有說服力喔。

 

 

●疑似W君在PTT一人分飾多角之證據

http://clean881clear.pixnet.net/blog/post/106311781

 

車參聖又再次以「疑似」開地圖砲,卻不敢直接指控耶。診所覺得被誹謗的話,快點去告一大堆網友,告贏再貼出證據來壓。

 

 

●網路論壇亂象

http://clean881clear.pixnet.net/blog/post/108194302

 

車參聖說:「一個公正客觀的論壇應該:擁有善意分享正確的資訊環境。」

診所小護士在臉書成立「終於戰勝黑眼圈」粉絲頁,花錢寫好多廣告文,有好多網軍,還在臉書徵求寫業配文,就可免費整形,ptt有護士裝路人,隱匿護士身分,自推自薦,當有網友說護士態度不好,推文「聽說是病人情緒化」幫自己護航,說去別間診所手術可能會死、大小眼。

 

 

w君自謙窮到沒錢請律師.....?

http://clean881clear.pixnet.net/blog/post/109445269

 

帶風向指控我好有錢,可以請兩個律師,自己卻搞不清楚狀況。我也好想像訟棍一樣有錢,我哪請得請兩個律師呢?其中一位律師只是代庭,就是A請假由B代庭,而且,律師錢都是辛苦存下來。誰能像車參聖一樣那麼有錢,可以告操弄關鍵字,還要求近百萬巨額賠償。

關鍵字案可見以下:

 

車參聖控告許多手術失敗、負評、抱怨文的病人與網友(有文章內容) http://deadmurse4d.pixnet.net/blog/post/212440594

 

 

W君的操作手法及意圖真的很.....

http://clean881clear.pixnet.net/blog/post/131832820

 

1.網友melrosejin推文表示已收到檢察官的不起訴書,我回覆提醒網友,千萬不要低頭,輕易妥協,甚至給和解金。因為,車參聖在告廠商操弄關鍵字一案中,開口要求巨額賠償。那懷疑會要求巨額和解金,有何奇怪?

詳情可見【[分享]車參聖整形外科雙眼皮泡泡眼手術失敗心得    http://www.ptt.cc/bbs/facelift/M.1399927645.A.E13.html

 

關鍵字案可見以下:

車參聖控告許多手術失敗、負評、抱怨文的病人與網友(有文章內容) http://deadmurse4d.pixnet.net/blog/post/212440594

 

2.再來,melrosejin只是推文批評寫手,被車參聖以留言暗指其醫術不高明,及以廣告誘使鄉民來診所賭上積蓄,遂而控告公然侮辱、加重誹謗。

melrosejin相關留言內容可見【[討論] 反訟棍常識】http://deadmurse4d.pixnet.net/blog/post/144274216

網友可以自行判斷是否仗勢欺人、逼人道歉、煉造文字獄?

 

 

●疑似W君找人偷拍的行為被拆穿.....

http://clean881clear.pixnet.net/blog/post/136763074

 

車參聖又只敢說「疑似」,訟棍診所覺得委屈,那快去告人,再貼出證據呀。

 

 

 

●護士是否能擁有權利呢?

http://clean881clear.pixnet.net/blog/post/136892422

 

為網軍業配、廣告文護航,最後甚至說:「那是否偷拍法官的肖像權並公布於網路上就可以使司法受到監督使司法走上正軌?答案很清楚。」XD

業配詳情見【[爆卦]車參聖診所告PTT的前哨戰 訟棍又輸了】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44572917.A.1D0.html

 

 

 

●疑似...........英姿

http://clean881clear.pixnet.net/blog/post/137795572

 

又是「疑似」,真是不知所云,如果影片之人有誹謗車參聖的話,診所快點提告,告贏再貼出證據。還有,車參聖也亂告新聞記者偷拍、侵入住宅,想必又告輸了。

新聞影片見【避罰新招?護士粉絲團「私訊」薦醫美診所】http://deadmurse4d.pixnet.net/blog/post/184694731

告記者【[爆卦] 訟棍車參聖診所告踢爆業配的媒體記者】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0380791.A.262.html

 

 

 

●與W君的協議書

http://clean881clear.pixnet.net/blog/post/23259127

 

關於被惡意檢舉、攻擊、接獲不出聲電話等等皆說與我有關,診所拜託快去告,告贏拿出證據,像騷擾電話要查出是誰,還不簡單?

 

 

●疑似W君不為人知的另一面......

http://clean881clear.pixnet.net/blog/post/145572307

 

1.車參聖指控我隱瞞車禍左側眼皮受傷病史,我堅稱早已告知。雙方明顯各說各話,因此摘錄以下經過,給網友自行判斷孰是孰非。

[分享]車參聖整形外科雙眼皮泡泡眼手術失敗心得】http://www.ptt.cc/bbs/facelift/M.1399927645.A.E13.html

 

 

 

2.截圖刻意斷章取義,刪除文章「有email為證」,刻意營造診所好棒棒的形象。若是我公然說謊,那麼愛亂告人的訟棍怎麼不快點告人?

[爆卦] 北檢恐龍檢察官謝雨青態度差、濫權】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49109098.A.1ED.html

 

3.診所根本不敢給所有的照片,尤其是關鍵照片,刻意拖延,僅是回診所要求病例照片,便被告恐嚇與侵入住宅了。診所如此指控,何以不敢貼出證據證明?相關詳情可見以下:

[分享]車參聖整形外科雙眼皮泡泡眼手術失敗心得】http://www.ptt.cc/bbs/facelift/M.1399927645.A.E13.html

[爆卦] 訟棍車參聖亂告我恐嚇、侵入住宅,告輸啦】https://www.ptt.cc/bbs/facelift/M.1442156147.A.7D3.html

 

4.車參聖所謂的過世的父親被羞辱、被罵黑店之內容見以下文章,網友Amity的推文:

PTT被告啦,車參聖整形外科寫手門】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99546343.A.597.html

 

5.所謂大姊被嘲笑羞辱,根據icyblue01網友的推文,是姊姊錯誤衛教資訊,被網友批評,見以下推文:

[爆卦]車參聖診所告PTT的前哨戰 訟棍又輸了】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44572917.A.1D0.html

 

6.被罵賺黑心錢、被霸凌羞辱,被誹謗、不實指控、惡意中傷等詳情見以下:

[討論] 好像很多無聊診所會去告PTT站方】https://www.ptt.cc/bbs/facelift/M.1430382931.A.171.html

[爆卦] PTT站方要跟「訟棍」車參聖診所開庭開戰】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41010880.A.2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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